Google 以搜寻引擎和网页浏览器起家,并长年都是该领域的霸主,却也因此吃上反垄断官司,主因包含利用其地位、金钱、Android 生态系统来巩固市场,而美国司法部门在近期的诉讼上甚至认为 Google 已经大到无法用任何方法撼动,需要将 Chrome 事业群卖掉才能维护市场竞争。
根据外媒 Bloomberg 的报导,Google 透过 Chrome 和 Andriod 生态系形成垄断的主导地位,占据约 65 % 浏览器、 90 % 的搜寻引擎市场,而 Andriod 将预设浏览器设定为 Chrome 更是功不可没,甚至就连 iPhone 的预设搜寻引擎也是 Google 透过大把钞票换取而来的。
此外,过去也有不少新闻有关 Google 利用其地位打压竞业,刻意压低特定关键字触及,控制广告投放等行为,显现出了对于整个浏览器和搜寻引擎市场的控制能力。加上随着 AI 世代的来临,Google 利用搜寻引擎锻炼自家 Gemini AI,也可能造成垄断程度的进一步扩张。
对此,司法部门在一份 35 份的文件中法官提出了一系列提案,包含:Google 需出售 Chrome、Andriod 系统不得再把 Google 自家产品服务作为预设、将 Chrome 浏览器收集到的数据与其他业者分享,甚至连把 Android 系统卖掉都成为了方案之一。
面对要求把自己的断臂的提案,Google 也发表声明,称司法部的做法过于激进,将会损害消费者、市场与开发者的权益。例如分享浏览器收集到的资讯将对隐私带来更大风险、限制 AI 发展让美国错失关键创新机会、打散 Chrome 与 Android 会降低与 iOS 抗衡的力量等。
与此同时,司法部门似乎没有注意到 Chrome 浏览器业务还包含了 Chromium 核心的开发,微软的 Edge、Opera 等知名浏览器其实都是用此核心打造出来,一旦 Chrome 真的被切割出去,将可能会对无数浏览器的维护造成难以估计的影响。